1、挡烟垂壁的概念
挡烟垂壁——是设置在建筑内顶棚下面,用不燃材料制成,用于阻挡烟气的水平流动,以形成一定蓄烟空间(亦称:储烟仓)的烟气拦挡阻隔设施。因火灾中产生的烟气在撞到顶棚后向四周扩散,烟气的弥漫不但会给安全疏散和消防救援造成困难,而且烟气的高温会引燃接触到的可燃物,造成火灾的扩大蔓延。为控制和引导烟气的流动,利用挡烟垂壁的阻隔、围挡功能,控制引导烟羽流动向,使顶棚空间形成储烟仓效果。以利于通过自然排烟设施(即外墙上的门窗、洞口)将烟气排出室外;或随储烟仓内烟层积厚促使火灾自动报警探头动作,将信息传给消防控制系统连锁机械排烟设备运行排烟。
只要挡烟垂壁设置科学合理,实现理想的储烟仓功能,才能防止火灾烟气任其自由扩散蔓延,才能有利于控制引导初期火灾烟气排出,有利于安全疏散,有利于火场救援。
2、利用挡烟垂壁合理划分防烟分区
对于建筑物内面积不大的房间或场所而言,其隔墙分隔开的房间空间,即已分别形成防烟分区。而对于一个建筑面积较大的室内空间来说,则需要利用挡烟垂壁将大空间的顶棚下面分隔出适当面积的防烟分区,藉以形成不小于一定厚度的储烟仓。
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的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20%,且不应小于500mm;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储烟仓的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mm。以利于通过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设施将储烟仓内烟气排出室外。
因为火灾烟气的流动和弥漫影响着火灾的蔓延。如果防烟分区面积过大,会使初期火灾影响范围增加,不利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早启动,也不利于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
如果防烟分区面积过小则会增加工程造价。因此,设计时应根据建筑功能性质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防烟分区,科学合理设置挡烟垂壁。
1)防烟分区划分时,长宽进深不宜过大。
防烟分区的长度或宽度均不宜超过场所地面至顶棚高度的8倍。因防烟分区面积过大,会延长储烟仓烟层积厚的时间,会影响火灾自动报警和连锁排烟设备的滞后运行。
(1)对于面积较小房间的防烟分区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
(2)较大房间内,防烟分区长边长度不应大于24m;
(3)对于宽敞通透的大房间,防烟分区长边长度不应大于36m;
(4)对于室内高度大于6m的空间场所,长边不应大于60m,即使有自然对流条件,也不应大于75m 。
2)防烟分区应与火灾报警探测区域面积要求相吻合。
因为火灾自动报警的探测区域,是在报警区域内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火灾报警区域可能包括若干个探测区域(如:一个防火分区、一个楼层或整栋建筑)。而火灾探测区域则应是起火点附近受火灾烟气影响最明显的防烟分区。所以,确定防烟分区面积时一定要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探测区域面积要求相吻合。否则,容易导致不报或误报火警。
(1)对于面积较小一般房间防烟分区不宜超过500m2;
(2)对于从主要入口能够看清其内部的非常宽敞的大房间(如大型商场、展览厅、观众厅等)内的防烟分区不应超过1000m2;
(3)对于汽车库等敞通空间的防烟分区面积不宜大于2000m2;
(4)地铁的地下车站站厅、站台的防火分区内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750m2。
3、确定挡烟垂壁位置时,应保证防烟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
因为发生火灾时,首先是烟气的流动,这也是火灾蔓延的主要因素。如果对设置挡烟垂壁的部位火险环境特征缺乏认识或者对垂壁类型选择不当,往往会造成挡烟垂壁的虚设。
因为某些公共建筑的大空间设计视角追求通视效果,划分防火分区时,只是局部采用防火墙、楼板等防火分隔构件,尽可能设置平时“隐蔽”的防火卷帘、防火水幕等防火分隔设施。如果挡烟垂壁围合的防烟分区跨越了防火分区,就会破坏防火分区的保护范围,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不堪想象的“跨区火灾”。因为其平时“隐蔽”的防火分区隔断设施是凭靠防烟分区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锁驱动后才能形成功能。而在火灾初期,在防火分区尚无“隔断”情况下,如何设置挡烟垂壁?如何科学处理设置挡烟垂壁与防火分区的关系?这是大型公建空间划分防烟分区不容忽视的关键问题。
如因挡烟垂壁设置不当,极易导致火灾烟气跨区蔓延。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锁动作的挡烟垂壁设备会体现虚设结果。所以,挡烟垂壁设置时必须科学分析场所部位环境的火险特征,合理确定防火卷帘的设置位置和选型。以保证利用挡烟垂壁围合的防烟分区绝不跨越防火分区。
4、挡烟垂壁的设置应合理可靠
挡烟垂壁分为固定式和活动式两种类型。固定式挡烟垂壁是依附棚、梁、墙等建筑结构直接连接固定。活动式挡烟垂壁有翻板式和卷帘式两种型式,平时“隐藏”不露,发生火灾时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锁动作到位。在具体设置时,应根据场所部位的性质和条件合理选择,避免造成火灾隐患。设置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平时敞开的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部位,应设置固定式挡烟垂壁。
在防烟分区设计中,因为相邻防火分区分界处有防火卷帘(门)设施,而最容易忽视防火分区部位两侧的防烟分区挡烟问题。火灾初期必然先是烟气扩散,如室内起火点临近防火分区分界处而平时敞通的部位,其两侧的防烟分区,在防火卷帘未下落前,卷帘两侧防烟分区的储烟仓是连通的。虽然防火卷帘能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但感烟探头需在储烟仓内烟层积厚到相当程度才能促使烟气进入探头电离室,当烟粒子破坏电离室电位平衡后才报警给系统主机,继而由消防集控中心连锁指令防火卷帘的下落,其下落动作必然要比烟气的“跨界”扩散滞后一段时间。只要卷帘平常全部卷起,就等于没有挡烟垂壁,貌似两个相邻的防火(防烟)分区实际是一个储烟仓;由于“跨界”防烟分区(储烟仓)的面积过大,必然会影响烟层积厚的时间,会使感烟探头报警的时间滞后,继而连锁指令卷帘下落动作的时间更滞后。况且,由于烟气的跨界蔓延,极容易造成不同防火分区的感烟探测器同时报警,也势必会导致建筑内消防系统联动控制功能紊乱失措;按一个防火分区设置的消防自救能力就成为“杯水车薪”,严重后果不堪设想。这也是超大公共建筑蔓延火灾的最根本原因。所以,位于大型公共建筑防火分区界限处(平时卷置敞开)的卷帘(门)部位,应设置挡烟垂壁。
2)位于相邻防火分区界限处的常开式防火卷帘门,平时呈卷置状态时,可留滞一段卷帘末端(棚下高度不小于500mm)兼替固定式挡烟垂壁。
如考虑通视景观效果,不留滞卷帘末端兼替挡烟垂壁,也可在卷帘下加设固定式透明防火玻璃挡烟垂壁。而绝不应采用活动式挡烟垂壁。
3)在防烟分区界限处的井字梁下,应设置高度不小于500mm的挡烟垂壁。因井字梁楼板的梁是等高的,不论梁有多高,都不能起到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作用。当靠近防烟分区界限的井字格内充满烟后,自然要向相邻防烟分区的井字格内蔓延。所以,井字梁下应设置挡烟垂壁。
4)除相邻防火分区临界处设有(平时常开的)防火卷帘(门)部位的挡烟垂壁应选择固定式外,其他部位的挡烟垂壁可选择活动式。
5)活动挡烟垂壁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启动功能,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壁, 60s以内挡烟垂壁应开启到位。
6)挡烟垂壁制作安装应满足如下要求:
(1)选材应为不燃材料;
(2)与相邻建筑结构之间不得留有缝隙,以防漏烟;
(3)利用建筑梁板作为挡烟垂壁时,挡烟垂壁至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以免遮挡视线,影响疏散。
(4)活动挡烟垂壁的手动操作按钮应固定安装在距建筑地面1.3m ~ 1.5m之间便于操作的明显地点。
总之,挡烟垂壁的设置应科学合理。应针对具体建筑环境、使用功能条件、火灾危险因素等方面经科学分析后,合理确定设置方案。以充分发挥其为建筑火灾初期的防排烟创造有利条件、利于安全疏散、预防火灾蔓延和有利消防救援方面,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