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观
挡烟垂壁应设置永久性标志,标志应牢固,标识内容清晰。
挡烟垂壁挡烟部位表面不应有裂纹、压坑、缺角、孔洞及明显凹凸、毛刺等缺陷;金属材料的防锈涂层或涂层应均匀,不得有斑点剥落、流淌现象。
组装挡烟垂壁、拼接或连接等应牢固,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错位和松动。
2、材料
不燃材料应制成挡烟垂壁。
制作挡烟垂壁的金属板厚度不得小于0.8mm,其熔点不得低于750℃。
制作挡烟垂壁的不燃无机复合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其性能应符合GB 25970的规定。
制作挡烟垂壁的无机纤维织物的抗拉断裂强度不应小于6000N,纬度不应低于300N,其燃烧性能不应低于GB 8624 A级。
制作挡烟垂壁的玻璃材料应为防火玻璃,其性能应符合要求GB 15763、1的规定。
3、尺寸偏差和极限偏差
挡烟垂壁的挡烟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最小值不得低于500mm,最大值不得大于企业申请检测产品型号的公示值。
不燃无机复合板、金属板材、刚性挡烟垂壁的单段宽度不应大于20000mm;金属板、柔性挡烟垂壁的单节宽度不应大于40000mm。
挡烟垂壁高度的极限偏差不应大于±5mm。
单段挡烟垂壁宽度的极限偏差不大于±10mm。
4、漏烟量
试验按规定进行,在(200)±15)℃在温度下,烟部件的温度(25)±5)Pa气体静压差时,单位面积漏烟量(标准状态)不应大于25m3/(m2·h);如果吸烟部件是由不透明材料制成的(如金属板、无机复合板、防火玻璃等刚性材料)制造,且不含任何连接结构,漏烟量没有要求。
5、耐高温性能
试验按规定进行,挡烟垂壁在(620)±20)℃在高温作用下,保持完整性的时间不应小于30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