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挡烟垂壁:由不燃材料制成,垂直安装在建筑天花板、梁或天花板下,可在火灾中形成一定的烟雾储存空间。
二、适用范围:
1、当民用建筑中的中庭与周围场所不使用防火隔墙、防火玻璃隔墙、防火卷帘时,中庭与周围场所之间应设置挡烟垂壁。
2、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和隔墙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3、在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物内,开放式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处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4、在人防工程中,应设置排烟设施走道和净高不超过6m的房间。防烟分区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天花板突出不小于0.5m的梁进行划分。
5、需要设置排烟设施的车库、修理车库,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万㎡,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可采用不小于0.5m的挡烟垂壁、隔墙或从天花板下突出的梁进行划分。
三、设置要求:
1、挡烟垂壁等挡烟分离设施的深度不得小于储烟仓规定的高度。对于有天花板的空间,当天花板开口不均匀或开口率为325%时,天花板内的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的厚度。
2、活动挡烟垂壁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启动功能。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连接相应防烟分区的所有活动挡烟垂壁,60s以内的挡烟垂壁应打开到位。
3、活动挡烟垂壁及其电动驱动装置和控制装置应符合相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型号、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可靠。
四、联动控制设计:
两个独立的烟雾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由两个独立的烟雾火灾探测器在同一防烟分区和电动挡烟垂壁附近作为电动挡烟垂壁的联动触发信号,电动挡烟垂壁的降落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
五、安装要求:
1、型号、规格、下垂长度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活动挡烟垂壁及建筑结构(柱或墙(柱或墙)〉表面间隙不得大于60mm,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吸烟窗帘组成的连续挡烟垂壁不得有间隙,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0mm;
3、活动挡烟垂壁的手动操作按钮应固定在距地面1.3-1.5m的地方,便于操作,明显可见。
六、调试要求:
1、单机调试:
(1)手动操作挡烟垂壁按钮进行开启和复位试验。挡烟垂壁启动灵敏可靠,到位后停止。下降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应在60s以内联动降至设计高度;
(3)挡烟垂壁降至设计高度后,状态信号应反馈给消防控制室。
调试数量:全部调试
2、联动调试:
(1)火灾报警后,活动挡烟垂壁应联动降至设计高度;
(2)动作状态信号应反馈给消防控制室。
调试数量:全部调试
七、验收要求:
手动功能验收:活动挡烟垂壁应能正常手动打开和复位,动作信号应显示在消防控制室。
检查数量:各系统按30%抽查。
八、维护管理:
每季度对活动挡烟垂壁进行一次功能检测启动试验和供电线路检查,检查方法应符合单机调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