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烟仓是位于建筑空间顶部,由挡烟垂壁、梁或隔墙等形成的用于蓄积火灾烟气的空间。
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储烟仓厚度。
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小于或等于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自然排烟窗(口)或排烟口应在储烟仓以内,能将起火区域产生的烟气最有效、快速地排出,以利于安全疏散。
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自然排烟窗(口)或排烟口可设置在室内净高度的1/2以上;
为了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扑救,必须控制烟层厚度即储烟仓高度,储烟仓高度(厚度)的计算方法如下:
1.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的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20%,且不应小于500mm;
2. 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储烟仓的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mm。
3. 储烟仓厚度,同时应保证储烟仓底部距地面的高度大于安全疏散所需的最小清晰高度Hq。
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最小清晰高度不宜小于其净高的1/2;
其他区域的最小清晰高度应按下式计算:
Hq =1.6 +0.1·H′
式中:Hq——最小清晰高度(m);
H′——对于单层空间,取排烟空间的建筑净高度(m);对于多层空间,取最高疏散楼层的层高(m)。
①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这时储烟仓厚度应取值为:储烟仓厚度=1/2 H'
②其他区域的储烟仓厚度应取值为:储烟仓厚度=H'-Hq =H'-(1.6+0.1×H')